汕尾哪里有放生的?放生螺蛳的功德大吗-男子下湖捞螺蛳获刑7个月?真事 |
|
【放生提醒】 |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不放生外来物种,不得破坏当地的生态自然环境,随缘请生本地物种放生,不宣传封建迷信,科学有序放生增殖 |
全球代放生登记微信: 18994653812
当您打开此网页,你我相识即开始!
从2012年至今已坚持放生10年,已为超过三万人做了放生回向!
累计放生鱼苗等各类物命超百万斤!
男子下湖捞螺蛳获刑7个月?真事
因在封湖禁渔期
到洪泽湖水域非法捕捞螺蛳
江苏泗洪一男子
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
随着二审法院作出裁定
该刑事判决正式发生法律效力!
非法捕捞螺蛳达1300余公斤
裁判文书网7月2日发布的一份裁判文书显示,2015年四五月间,泗洪个体经营者骈某明知洪泽湖水域属于封湖禁渔期,仍通过他人介绍,组织多人采用螺丝网非法捕捞螺蛳1160余千克。此外,骈某还组织另两人采用螺蛳网非法捕捞螺蛳150余公斤。
因涉嫌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,骈某于2018年5月被泗洪县公安局刑事拘留,之后被取保候审。
去年11月,泗洪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骈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,向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盱眙法院受理后,依法征得被告人骈某的同意,适用简易程序,实行独任审判,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。
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获刑7个月
在审理过程中,骈某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表示没有异议。法院查明,2015年4月份,江苏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没收涉案螺蛳共计1160千克,并已放生。案件审理期间,被告人骈某自愿缴纳生态修复补偿金5000元。
盱眙法院认为,被告人骈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,在禁渔期捕捞水产品,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。被告人骈某与他人共同实施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,系共同犯罪,被告人骈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,系主犯。
盱眙法院依照刑法相关规定,判决被告人骈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,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。
一审宣判后,骈某不服提出上诉,但在上诉期限届满后申请撤回上诉。近日,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二审裁定,准许上诉人骈某撤回上诉,盱眙法院刑事判决发生法律效力。
成为保护动物后,捕捞处罚有何不同?
近日,国家林业和草原局、农业农村部就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,“螺蛳”新增列进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名录。这引发近期网络上的一个热门话题,不少“吃货”网友非常关心:以后还能吃到螺蛳粉吗?
不过,专家对此表示对此大可以放心。专家表示,此次拟列入保护名单的“螺蛳”属于田螺科、螺蛳属,主要分布在云南的高原湖泊,如滇池等处。而全国大部分地区食用的“螺蛳”,包括广西螺蛳粉中的“螺蛳”,以及全国部分地区吃的“螺蛳”,其实是一个俗称,主要为“环棱螺”,两者并非同一物种。
那么,从法律角度看,成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后,对非法捕捞的处罚和之前有何不同的?
律师表示,根据相关司法解释,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属于“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”。刑法第342条规定,非法猎捕、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的,或者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 打电话给我时,请一定说明在 『众生心善放生网-中国放生网-代放生网-代护生-在线放生』看到的,谢谢!
当您打开此网页,你我相识即开始!
从2012年至今已坚持放生10年,已为超过三万人做了放生回向!
累计放生鱼苗等各类物命超百万斤!
男子下湖捞螺蛳获刑7个月?真事
因在封湖禁渔期
到洪泽湖水域非法捕捞螺蛳
江苏泗洪一男子
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
随着二审法院作出裁定
该刑事判决正式发生法律效力!
非法捕捞螺蛳达1300余公斤
裁判文书网7月2日发布的一份裁判文书显示,2015年四五月间,泗洪个体经营者骈某明知洪泽湖水域属于封湖禁渔期,仍通过他人介绍,组织多人采用螺丝网非法捕捞螺蛳1160余千克。此外,骈某还组织另两人采用螺蛳网非法捕捞螺蛳150余公斤。
因涉嫌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,骈某于2018年5月被泗洪县公安局刑事拘留,之后被取保候审。
去年11月,泗洪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骈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,向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盱眙法院受理后,依法征得被告人骈某的同意,适用简易程序,实行独任审判,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。
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获刑7个月
在审理过程中,骈某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表示没有异议。法院查明,2015年4月份,江苏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没收涉案螺蛳共计1160千克,并已放生。案件审理期间,被告人骈某自愿缴纳生态修复补偿金5000元。
盱眙法院认为,被告人骈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,在禁渔期捕捞水产品,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。被告人骈某与他人共同实施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,系共同犯罪,被告人骈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,系主犯。
盱眙法院依照刑法相关规定,判决被告人骈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,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。
一审宣判后,骈某不服提出上诉,但在上诉期限届满后申请撤回上诉。近日,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二审裁定,准许上诉人骈某撤回上诉,盱眙法院刑事判决发生法律效力。
成为保护动物后,捕捞处罚有何不同?
近日,国家林业和草原局、农业农村部就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,“螺蛳”新增列进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名录。这引发近期网络上的一个热门话题,不少“吃货”网友非常关心:以后还能吃到螺蛳粉吗?
不过,专家对此表示对此大可以放心。专家表示,此次拟列入保护名单的“螺蛳”属于田螺科、螺蛳属,主要分布在云南的高原湖泊,如滇池等处。而全国大部分地区食用的“螺蛳”,包括广西螺蛳粉中的“螺蛳”,以及全国部分地区吃的“螺蛳”,其实是一个俗称,主要为“环棱螺”,两者并非同一物种。
那么,从法律角度看,成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后,对非法捕捞的处罚和之前有何不同的?
律师表示,根据相关司法解释,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属于“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”。刑法第342条规定,非法猎捕、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的,或者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 打电话给我时,请一定说明在 『众生心善放生网-中国放生网-代放生网-代护生-在线放生』看到的,谢谢!
相关放生最新信息
更多- 2024年4月19日农历三月十一举行祈福放生活动
- 2024年4月18日农历三月初十举行祈福放生活动
- 2024年4月17日农历三月初九举行祈福放生活动
- 2024年4月16日农历三月初八举行祈福放生活动
- 2024年4月15日农历三月初七举行祈福放生活动
- 2024年4月14日农历三月初六举行祈福放生活动
- 2024年4月13日农历三月初五举行祈福放生活动
- 2024年4月12日农历三月初四举行祈福放生活动
- 2024年4月11日农历三月初三举行祈福放生活动
- 2024年4月10日农历三月初二举行祈福放生活动
- 2024年4月9日农历三月初一举行祈福放生活动
- 2024年4月8日农历二月三十举行祈福放生活动
- 2024年4月7日农历二月二十九举行祈福放生活动
- 2024年4月6日农历二月二十八举行祈福放生活动
- 2024年4月5日农历二月二十七举行祈福放生活动
- 2024年4月4日农历二月二十六举行祈福放生活动
- 2024年4月3日农历二月二十五举行祈福放生活动
- 2024年4月2日农历二月二十四 举行祈福放生活动
- 2024年4月1日农历二月二十三举行放生祈福活动
- 2024年2月1日农历腊月二十二举行祈福放生活动
- 2024年1月31日农历腊月二十一举行祈福放生活动
- 2024年1月30日农历腊月二十举行祈福放生活动
- 2024年1月29日农历腊月十九举行祈福放生活动
- 2024年1月28日农历腊月十八举行祈福放生活动
- 2024年1月27日农历腊月十七举行祈福放生活动
- 2024年1月26日农历腊月十六举行祈福放生活动
- 2024年1月25日农历腊月十五举行祈福放生活动
- 2024年1月24日农历腊月十四举行祈福放生活动
- 2024年1月23日农历腊月十三举行祈福放生活动
- 2024年1月22日农历腊月十二举行祈福放生活动